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详细介绍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七)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九)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除符合一般性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有完善的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2、乳品经营者应当提供银行开户名和账号在内的相关信息。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

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两种。

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四种。

申请人申请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2类食用农产品的,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明确标注含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申请人申请其他食用农产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食用农产品字样,不标注含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

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属于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的范畴,应当按照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进行许可。

商场超市、便利店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详情参见《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试行)》。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营业执照;

(四)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1、仅变更名称、主体类型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仅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涉及变更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的,提交与变更相关的材料和变更原因。变更经营场所、许可范围的同时变更名称和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续期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营业执照;

(四)原许可项目核准的经营场所、许可范围、设备设施、空间布局、工艺流程等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