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域名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未备案,擅自运营网站者,会受到警告、关闭网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金三咨询拥有多年信息咨询服务经验,为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我公司特推出域名备案快速办理服务。如果您已提交备案,但审核时间较长尚未审核完成的,我公司可以为您提供域名备案加急服务;如果您公司网站想要备案但尚未备案的,我公司可以为您提供域名备案快速办理服务;如果您担心备案期间关闭网站给您带来利益损失或风险,我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一站式 免关站”服务。
域名备案其实就是一种网站备案手续,无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之分,只要是在国内运行的网站,就必须办理备案手续。一般情况下,域名备案可由您的服务器托管商完成,托管商将相关数据提交到您服务器所在地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将数据传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备案号。
域名备案分为公司域名备案和个人域名备案两种。域名备案办理材料如下:
1、公司域名备案材料有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主办单位证件(企业单位证件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证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法人和网站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授权书(网站负责人和法人不是同一人时); 域名证书; 域名备案信息登记/变更受理单; 网站负责人照片。
2、个人备案所需资料有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主办者身份证的复印件; 域名证书; 域名备案信息登记/变更受理单; 网站负责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