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关停视听节目服务

发布时间:2017-06-23 09: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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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22日消息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消息,针对“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近日发函责成属地管理部门,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6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公告,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

   广电总局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关停视听节目服务

广电总局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关停视听节目服务

    公告称,针对“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近日发函责成属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

广电总局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规定》

广电总局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规定》

    2016年12月16日,广电总局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规定》,其中强调:

    •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在网络平台上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且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

    •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由网络平台作为该项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节目内容履行内容把关等各项管理责任,节目范围不得超出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

    此外,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自制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根据广电总局官网公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588家平台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中多是广电和报纸杂志在内的一些传统媒体,以及腾讯、搜狐、六间房等在内的新媒体平台。

    今年2月,北京市网信办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网信北京”发布公告,责令梨视频进行全面整改,原因是由北京微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梨视频

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质情况下,通过开设原创栏目、自行采编视频、收集用户上传内容等方式大量发布所谓“独家”时政类视听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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